“从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来看,人的违规因素——疲劳、超速超载、不良驾驶习惯、违法违章等,占事故直接原因的92%以上。陕西安康京昆高速公路‘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成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防患于未然,以科技手段防范并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同时细化完善法规及相关标准,加强监管和对违规行为处罚,使驾驶员“不敢”“不能”“不想”违规,提升安全的可控性。
随着经济发展以及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安全生产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仅2017年我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8起,造成131人死亡,“特别是以‘8·10’事故为代表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影响极大,教训极为深刻。”成平表示,尽管我们不断加强检查排查、专项整治,耗费人力物力,但事故依然多发,复杂性突出、可控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成平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6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等要求。她在调研中也发现,江苏省在现有车辆动态监控基础上,开发试用具有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功能的车载集成终端及后台支撑系统,试点企业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后,行驶里程超过1000万公里,高级别风险预警24.2万次,低级别风险预警263.7万次,“试点期间,试点车辆事故率下降了约40%。”
为此,成平建议道路运输车辆要强制安装“具有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功能的车载终端”,具备实时定位、智能视频,主动防疲劳、防碰撞、高级辅助驾驶、不良驾驶行为监控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等功能,做到实时掌握驾驶行为,及时预警违规和异常,实现事前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同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研究出台相关资金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先行先试,促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