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确认重型城市车辆产品国六排放情况的通知,通知表示,相关城市车辆产品应于2020年7月1日满足国六阶段排放要求,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
各车辆生产企业:
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相关城市车辆产品应于2020年7月1日满足国六阶段排放要求。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现将具体产品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请抓紧安排相关工作。
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68200296
传真:010-68200270
附件:城市车辆产品清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