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式车辆产品确认的通知,按照规定,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从2020年7月1日起应满足GB18564.1-2019标准的要求。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抓紧安排相关工作。
原文如下:
各车辆生产企业:
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的规定,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从2020年7月1日起应满足GB18564.1-2019标准的要求。请相关企业尽快核实产品情况,抓紧安排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产品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尽快与装备中心联系。
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68200296
传真:010-68200751
附件:未按GB18564.1-2019标准整改的产品名单(截止333批公告).xls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5日